关于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的通知
日期:2004/11/22 稿源:长丰先锋网 人气:70
各乡镇党委,双凤工业区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培养一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时代要求的学习型干部。根据《合肥市党政领导干部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合干教[2004]1号)的规定,经2004年11月8日县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我县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时间 市委管理的党政群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副县级领导干部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副县级干部以及县党政群机关正科职干部。上述人员中年满50周岁以上的可不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名单附后,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形式具体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大纲(试行)》一书为主。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由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评分。 三、报考方式 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报考人员条件要求,请参考人员所在乡镇的组织委员和县直单位政工(人事)科长于11月30日前将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交县委组织部办理准考证。 四、考试成果运用 1、考试结束后,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试成绩通知到考生所在单位和本人,并根据其考试成绩及集中培训、学历培训情况计算出年度学分计入本人《合肥市党政领导干部学时学分制登记表》。 2、考试成绩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作为干部学时学分制和选拔任用资格的依据。 五、有关要求 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有利于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之一。广大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加强学习,各级组织和领导要高度重视,正确引导,积极支持鼓励干部参加考试。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 2004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
相关文章
上一篇:
大胆创新工作机制 公开选拔后备干部
processed in 0.0469 seconds, 6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