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切实强化“三类干部”工作
近年来,长丰县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相关要求,切实强化“三类干部”工作,有效调动了“三类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三类干部”工作认识。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及组织、宣传、统战、妇联等党群部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宣传中央、省委有关培养选拔“三类干部”的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对培养选拔“三类干部”工作的认识,从“要我选拔”转变为“我要选拔”。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三类干部”综合素质。结合全县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需要,在组织青干培训班、大学生培训班、妇干班等各类主题班次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三类”干部参加。课程设置侧重加强对“三类干部“的政治理论、社会管理、市场经济以及业务知识等相关内容培训,促进了“三类干部”综合素质迅速提升。2011年以来,共培训“三类干部”1600余人次。其中2014年培训县处级39人次,乡科级73人次。
三是强化实践,提高“三类”干部工作能力。有计划选派“三类干部”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去挂职锻炼,通过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提高应对解决棘手问题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在部门之间、科室之间进行轮岗锻炼,进一步丰富工作阅历;从基层选派“三类干部”到县直机关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学习机关工作流程、工作作风和政策规定。2014年,共择优选派了6名乡科级“三类干部”赴基层一线挂职锻炼。
四是强化措施,加大“三类干部”选拔力度。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切实把信念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三类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全县35个县委、政府部门以及14个乡镇中7成以上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女干部,其中11个女干部任党政正职。9个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党外干部。4个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