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湖镇村级换届选举严字当头,“六条禁令”确保风清气正

日期:2011/7/14     稿源:长丰先锋网     人气:134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已在水湖镇全面展开,为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水湖镇纪委制定印发了“六条禁令”,引导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切实做到依法选举、有序竞选、公平竞争、公正选举,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禁令”要求,一是严禁在换届选举期间,以送钱送物、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党员、登记选民发放各种福利,以及采取口头或书面承诺选举后给予他人某些利益、好处等形式进行贿选;二是严禁利用法轮功、邪教、黑恶势力、宗教宗派等非法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三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威胁、欺骗、阻挠等手段妨害党员和登记选民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或以毁损、抢夺票箱、选票或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或鼓动、煽动党员和登记选民抵制选举或不履行组织选举的法定责任等不正当活动;四是严禁严禁利用张贴、散发传单、小字报,发送手机短信,在网络等媒体制造、传播不实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方式扰乱换届工作;五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六是严禁村干部在换届前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或在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禁令”强调,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一律从严查处,对经查属实的一律进行通报,对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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