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公告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造就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本次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含农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8名。
二、选拔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的大学生村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2011年以前全省统一选聘,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其中,2012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特别优秀的,由县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认定后,可放宽条件,参加公开选拔。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截止时间为
4.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遵守大学生村官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工作实绩较为突出。近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所在乡(镇)村(社区)党员和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
5.身体健康。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答辩、实绩评定、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任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
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各乡镇对本地报名的大学生村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材料集中报县委组织部。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选聘到村工作以来获得镇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富民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任现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兼任镇团委、妇联正、副职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6)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7)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双面,包括电子版);(8)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
4、竞职面试(
5、实绩评定(
6、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实绩评定成绩得分、总成绩通过网站、媒体对外公布,接受监督。
7、研究任用(
8、任前公示(
四、组织领导
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县成立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0551-66661235。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适时公开公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此次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完成。监督电话:0551—66674919
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
1、合肥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报名登记表
2、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量化积分表
长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领导小组
合肥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
第一书记或书记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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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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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近期 免冠照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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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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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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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聘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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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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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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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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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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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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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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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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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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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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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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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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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含学习、培训及担任各类代表情况) | ||||||||
表 彰 奖 励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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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考 核 情 况 |
(分年度、聘期) |
本 人 意 见 |
本人承诺,遵守公选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签 名: 年 月 日 |
镇 党 委 意 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审 查 意 见 |
年 月 日 |
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量化积分表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序号 |
指标权重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说明 | |
1 |
基本分 |
40 |
40 |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获得基本分 | ||
2 |
任职经历 (25分) |
到村任职 |
任职满1年得1分,满2年得3分, 满3年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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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村委会主任 |
任满3年、2年、1年以上分别得8、6、4分;不满1年得3分 |
|
任职以正式文件为依据,不重复计分 | |||
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副主任 |
任满3年、2年、1年以上分别得7、5、3分;不满1年得2分 |
| ||||
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 |
任满3年、2年、1年以上分别得6、4、2分;不满1年得1分 |
| ||||
担任过市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10 |
兼任的按高分计分 |
|
| ||
担任过县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8 |
| ||||
担任过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 |
6 |
| ||||
大学生村官兼任乡镇团委、妇联正、副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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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表彰奖励 (12分) |
获得省级表彰 |
省综合性表彰1次及以上12分;省直部门表彰1次8分、2次及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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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获得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 | |
获得市级表彰 |
市级大学生村官专项表彰1次及以上10分;市直部门单项工作表彰1次4分、2次及以上8分。 |
| ||||
获得县级表彰 |
县级大学生村官专项表彰1次及以上6分;县直部门单项工作表彰1次2分、2次及以上4分。 |
| ||||
获得镇、乡级表彰 |
3 |
| ||||
4 |
年度考核 (12分) |
3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聘期考核优秀 |
12 |
|
| |
累计3次年度考核优秀的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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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个聘期内2次年度考核优秀 |
10 |
|
| |||
累计2次年度考核优秀的 |
9 |
|
| |||
1次年度考核优秀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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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考核均是称职以上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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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创业富民 (6分) |
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担任合作社负责人,带动农民10户以上 |
6 |
|
| |
带头创业,带动农民10户以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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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历学位 (5分) |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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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历学位的,按最高的学历学位计分 |
计分人(签字):
审核人(分管领导):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