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公告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造就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文件要求,制定《长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方案》,现就做好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本次面向全县省聘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含农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8名。
二、选拔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大学生村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2013年以前(含2013年)全省统一选聘,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其中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已担任村“两委”副职、工作表现优秀的,也可参加公开选拔。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前)。
4.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遵守大学生村官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5.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所在乡镇村(社区)党员和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
6.身体健康。
7.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答辩、实绩评定、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任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11月12日)。在长丰先锋网发布公开选拔公告,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积极报考。
2.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6日至17日)。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开选拔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原则上都要报名。县委组织部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将考生名单报至市委组织部。选拔名额与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
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在县委组织部电教办,各乡镇对本地报名的大学生村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材料集中报县委组织部。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双面,包括电子版)、2寸照片4张、任职文件、表彰奖励证明和创业富民情况介绍等材料,对照《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量化积分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
3.实绩评定(11月18日至20日)。县成立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审定组,对照《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量化积分表》,根据相关材料,对大学生村官任职经历、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创业富民等情况进行审查评定,进行综合评分。
4.面试(11月21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以县为单位设置考场,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异地抽调面试考官。
5.综合评分(11月22日)。将每名大学生村官的实绩评定得分和面试得分按6:4比例加权,得出最终得分。
6.组织考察(11月23日至25日)。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组织专人按拟选拔人选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确定最终的选拔人选。在村工作制度坚持不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不得选拔任用。
7.任前公示(11月26日至28日)。县委组织部根据拟选拔人选的实际情况确定任职村和职务,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县为单位统一办理任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县成立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电教办。联系电话:0551-66690990。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适时公开公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此次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完成。监督电话:0551—66674919
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
长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