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实行“召回制度”推进创先争优

日期:2011/12/28     稿源:长丰先锋网     人气:43
    今年以来,庄墓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研究制定了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召回”制度。即对服务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不作为或乱作为,经群众举报查实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召回”,被“召回”的工作人员取消其参与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
  每次,在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上岗前,由分管领导集体谈话,宣布了“召回”制度细则,并张贴上墙。各窗口单位设置了“征求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每个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时刻感到肩上有责任、心中有使命、创争有方向。

  这一制度有效遏制了推诿扯皮、办事迟缓现象的发生。通过一年的实践运行,镇村两级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高涨,特别是在这次提出的“把服务对象当亲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中得到了升华。一是每个责任单位或个人都意识到不能滥竽充数,马马虎虎地做好简单的办事记录;二是尽可能地使自己的为民服务工作留下良好的工作痕迹;三是切实改变了工作思路、工作态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广大干群的高度认可。来镇里办事办件的多了,找主要领导反映问题的少了;与窗口工作人员沟通的多了,吵闹的少了;办事的效率和质量提高了,推诿扯皮的现象少了;群众的满意率提高了,投诉的少了。

  通过窗口人员的调整和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庄墓镇努力实现了窗口单位服务沟通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服务事项零积压,带动了全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金云云)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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