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四强化”筑牢防汛“安全堤”
近日,连降大雨,防汛形势严峻。长丰县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周密组织、合理调度,全面展开防汛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汛抗洪第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xml:namespace>
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政策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制定《长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召开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的雨情、水情、灾害汇报,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成立抢险应急小组,组建通讯联络组、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安全保卫组等,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强化堡垒优势,党员干部模范先行。为进一步强化组织调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政治优势,将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等各基层党组织的力量迅速组织起来,通过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党员巡逻队等方式,发动10000余名党员干部对风险隐患和重点区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科学应对极端天气。组织动员全县党员干部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去。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防汛体系。县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区)主要领导、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各村(居)包村干部始终坚持在防汛抗洪第一线,结合“包乡走村入户”工作机制,党员县领导开展走访排查,帮助做好防汛抗灾和生产自救工作。全县各乡镇(区)、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及时将防汛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抗洪工作。严格执行奖惩机制,对因执行纪律不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成立7个督导检查小组,结合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对15个乡镇(区)、276个村居防汛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每到一村,通过实地查看水库、塘坝、建筑工棚、养殖大棚,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散居五保群情况,到村部查看值班表及人员签到在岗情况,并详细询问值班人员就本村防汛物资准备、安全防控问题隐患、散居五保老人住房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解。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群众开展防汛应急演练,通过广播、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全面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巡河监测、防汛值班“零报告”等工作机制,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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