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坚持党建引领 谱写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部曲”
近年来,巢湖市始终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举措,坚持党建引领,树立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抓手,以产业融合发展为引擎,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因地制宜持续做大做强做优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打造头雁工程,提升“领飞”本领。一是激励担当作为。巢湖市委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方案》,通过强化正向激励、活用反向约束、保障容错纠错的形式激发村级带头人干事创业活力。每年遴选表扬10名担当作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以及10个干事创业优秀村党组织,给与一定物质奖励,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力度,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以及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村“两委”委员享受正职待遇,全面落实村级后备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支持乡镇大力引进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电商营销等紧缺人才,科学划分乡村振兴人才种类,确保人尽其才、人事相宜。截至2019年底,巢湖市现有各类乡村振兴人才7400余人,其中党政人才1500余人、占20.27%;企业家人才800余人、占10.81%;专业技术人才2600余人、占35.14%;实用人才2500余人、占33.78%。二是拓宽发展思路。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能力。组织16个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前往长丰县红桥村、马郢村等地进行实地参观学习,结合座谈会等形式,交流沟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法,突破心灵桎梏,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展巢湖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网络专题培训班,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有力抓手,强化“三资”管理和实用技术教学,累计培训镇村干部283人次,确保新上任村“两委”干部全部轮训一遍。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导。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出台《巢湖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352”强村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目标为力争到2022年,年经营性收入10万-20万的村达到30%,基本消除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薄弱村;年经营性收入20万-50万的村达到50%;年经营性收入50万以上的村达到20%,全面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脱壳、消薄、创优”。二是统筹多方联动。会同农业农村、财政、扶贫、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定期召开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评审会,综合研判项目可行性和存在风险,拓宽村级集体经济来源渠道,优化村级集体经济来源结构,提升村集体经济稳定性,明确巢湖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项主要途径、四项具体举措,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结构。三是强化激励保障。建立巢湖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台账,通过科学研判,巢湖市近两年共确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39个,下拨专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2036万元,现已对2019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每年根据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从制度上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点面结合,突出示范引领。一是做好重点突破。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巢湖市以贫困村和集体经济扶持村为样板,持续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因地制宜推广特色种养扶贫产业园、电商销售和标准化厂房物业经济等发展模式,目前为止,16个贫困村村均已至少建成一个扶贫产业园和一个电商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拓宽包括中垾番茄、黄麓葡萄以及瓜蒌子等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品牌效应。二是确保面上结果。在选取打造示范点的同时,巢湖市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消薄。全面推行“三资改革”,建立巢湖市145个村(社区)村集体自然资源台账,推广通过盘活闲置荒地、废弃校舍、水面、林场等集体资源的模式,凝聚发展集体经济新动力。
树牢实干导向,持续跟踪问效。制定《巢湖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绩考评办法(试行)》,明确5项考核内容和8项考核指标,通过明确量化评分的方式,确立每项考核指标评分依据和具体分值。综合考评由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根据市、乡两级考评结果相结合的方式,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市级扶持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对实绩考评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减少其下一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从而切实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压实到位,形成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的良好氛围。巢湖市2020年50万以上村级集体经济强村预计在原基础上再增10个,总体强村比例达到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