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楼镇坚持源头治腐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日期:2016/9/1 21:11:03     稿源:陶楼镇     人气:51

         近年来陶楼镇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识,有效改进工作作风,促使全镇民风淳朴、政风清明、党风纯净。

        为了充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执纪监督责任,陶楼镇紧抓“四风”和腐败问题源头,研究出台了《关于工程领域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指出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的通知》、《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通过正本清源,杜绝各个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

        完善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将全镇标的额为2万元以上、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纳入镇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报销、村级财务内审等制度,成立村级财务内审领导组,实行大额支出报告制,坚持村集体支出“一支笔”审批、两次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村(居)廉勤委作用,多重审核,促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严禁镇村干部承揽工程。加强镇、村(居)干部管理,镇主要领导与涉及工程领域的各分管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及监管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严禁镇村干部及其亲属插手或承接本镇、本村范围内的相关工程项目,切实杜绝镇村干部承揽承建工程项目所引发的系列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镇村干部“染指”工程捞好处。

        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内审制度,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及监督。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树立工程质量监督牌,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镇人大、纪委、财政所等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费瑞环)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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