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2/14 9:53:14     稿源:办公室     人气:115

     一、部门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考察审核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办理调整、任免事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

3、负责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拟定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的登记申报、培训、职务任免、竞争上岗、辞职辞退工作。

4、建立、管理县处级、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计划,制订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

5、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门技术人才,积极协调有关单位 ,不断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为知识分子多办实事。

6、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审理县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7、研究制订加强党的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县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8、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委组织部机关共设有以下科室:办公室、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人才办、党员电教办、组织科。另有县委选派办、县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党代表联络办也设在县委组织部。部机关行政编制22人,参公事业编3人。现有干部20人,职工1人,另有退休干部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以县乡两级换届为契机,一手抓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手抓基层党建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4030.8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4030.8万元,收支平衡。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预算为3394.1万元,增加了636.7万元,主要因为单位内部人员调整及项目预算中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增加。其中:

基本支出180.6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离退休经费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机关正常运转等。此项上年支出为20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项目支出3850.2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此项上年预算为3193万元,今年增加657.2万元,主要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保障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支出预算。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8.7万元,占16.8%;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支出28.9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3307万元,占82.1% ;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占0.4%。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长丰县委组织部固定资产总额107.9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废了部分老旧资产。其中通用设备80.5万元;家具、用具9.2万元;专用设备12.2万元;土地、房屋6万元。

 (四)重大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奖励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71.1万元;党内关爱基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200万元;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奖补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60万元;城市社区社会服务专项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230万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2077万元;离任村干部补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600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奖补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4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名词解释)

 

附件:

1.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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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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