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择优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长组〔2017〕32号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县择优选拔1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选拔职位分为两类,共12名。
1、乡镇党政班子副职6名。
2、事业单位副科级职位6名(从教育系统产生拟任人选2名)。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相关资格条件:
(一)乡镇党政班子副职职位人选条件:
1、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2、第一学历为大学及以上;
3、1985年1月以后出生;
4、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事业单位副科级职位人选条件:
1、第一学历为大学及以上;
2、全额财政供给事编干部;
3、1982年1月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4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相关职位专业特长及工作经验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拔:
1、受过司法机关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及影响期满三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选拔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1、发布通知、公告。
印发通知,并在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个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类职位;原则上每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如超过5名,由单位择优推荐。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上午8:00至9月13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二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1张;
③《择优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表》。
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择优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即取消其选拔资格。
3、能力测试。
第一轮: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按成绩高低顺序,每职位分别取前12名进入第二轮测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下轮测试。
第二轮:进行行政工作能力测试。按成绩高低顺序,每职位分别取前6名,列为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研究决定。县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公示。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新任职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
联系电话:66662792
附件:择优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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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