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镇:非公党建工作制度“三强化”,确保入企服务更“有为”

日期:2024/3/25 16:01:24     稿源:王梅     人气:22

为践行服务企业“店小二”精神,去年以来,岗集镇探索制定“一办法四制度一标准”,加强非公党建指导员制度建设,促进党建指导员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岗集镇非公党建工作质效。

强化走访指导制度,确保指导员“勤为”。镇非公党建指导站根据镇域企业特点和党建指导员实际,制定《岗集镇非公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要求党建指导员结合每年度“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任务积极履行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等职能,推动包联的“两新”组织实现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双提升”。党建指导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非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着力提升“两个覆盖”质效。对包联企业每月至少走访1次,进行党建业务指导及加强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消除空白点企业,为党建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充分发挥单位和自身优势,推动“党建强企”联合行动落实落细,利用“善治长丰”平台功能,积极协调解决包联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强化教育管理制度,确保指导员“善为”。建立健全镇党委兜底培训工作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年度春训、季度参观学习、月度主题沙龙研讨交流、“思政微课”宣讲等,落实党建指导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党建指导员业务能力。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全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24个课时。同时建立健全非公党建指导员实名化备案管理制度,对所包联企业及工作开展情况逐人建档。完善动态跟踪报备机制,及时更新非公党建指导员队伍变化情况。探索建立分类管理系统,根据非公党建指导员特长特点、工作情况分类别建立子系统,注意遴选一批党性修养高、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党建指导员作为“两新”组织党建培训教师。

强化考核激励制度,确保指导员“想为”。为督促党建指导员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不定期对党建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进入状态比较慢的进行指导推动;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将非公党建指导员“善治长丰”APP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无特殊原因3个月未完成任务的,予以撤销职务。将包联企业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党建工作开展、村企共建等党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非公党建指导员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所在部门、村(社区)反馈。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同时每年度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明显的党建指导员采取适当方式表彰,并在一定范围宣传,激发党建指导员工作积极性和荣誉感。(撰稿人:刘倩、代兵;审核人:周永峰)


责任编辑:李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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