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二)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代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协调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县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及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
(五)负责办理我县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
(六)提出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办理其任免、退休审批手续。
(七)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县管干部和指导协调全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八)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九)研究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
(十)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十一)负责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十二)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县干部教育的政策、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高级人才及组工干部的培训。
(十三)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全县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选拔、服务等有关工作;对全县贯彻执行人才政策及人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十四)对全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十五)统一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十七)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十八)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做好老年大学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本级 |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8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615.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615.5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98.14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部分预算项目有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5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3.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01万元,占9.6%;项目支出8692.49万元,占9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15.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615.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98.14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部分项目预算有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8.14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部分项目预算有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6.24万元,占27.11%;科学技术(类)支出260.87万元,占2.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7.57万元,占8.1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6.85万元,占0.2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865.67万元,占61%;住房保障(类)支出68.3万元,占0.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85.36万元,支出决算为96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其中:基本支出923.01万元,占9.6%;项目支出8692.49万元,占90.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0.79万元,支出决算为56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年度内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3.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类主要是省市等下拨款,年初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73万元,支出决算6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追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14.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等还没到位不能全部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等还没到位不能全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4.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主要是省市等追加项目,没有年初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31万元,支出决算为9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补缴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16万元,支出决算为4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5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8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了正常的社保等支出,还有省市下拨款项在里面。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每年调整基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每年调整基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23万元,支出决算为501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73万元,支出决算为5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每年调整基数。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53.38万元,比2022年度下降68.28万元,降低56.12%,主要原因是因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61个项目,涉及资金8692.4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整体运行良好,完成了年度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投入绩效为16分,过程绩效为2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43分,监督管理绩效为2分,总绩效为86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党内关爱基金”等6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8692.49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以来,长丰组织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全面落实市委、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选贤任能、育才聚才、固本强基各项工作,为建设“三个强县”、实现“三个新突破”、冲刺“千亿长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党内关爱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党内关爱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53.68万元,完成预算的76.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每年安排两批,由25个党工委申报需要救助和关爱的党员;二是每年县财政安排200万元预算资金;三是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关爱,让困难党员感受组织温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详见“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结果。
《2023年度党内关爱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023年度党内关爱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
2.2023年度党内关爱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党内关爱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pdf